关于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的工作方案
根据中央、省委和市委的部署安排,按照县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《关于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中开展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》要求,现就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。
一、总体要求
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,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是检验“四个意识”“两个维护”的具体行动,持续巩固提高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。要始终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实施细则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,以更高站位、更严标准、更实举措,主动担当作为,驰而不息纠“四风”、转作风、树新风,继续在常和长、严和实、深和细上下功夫,管出习惯、抓出成效、化风成俗,推动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。< ……此处隐藏413个字……ily: 仿宋, SimSun; font-size: 21px;">三、工作要求
(一)提高政治站位。各党组织要进一步压实专项整治的政治责任,特别是主要领导要履行“第一责任人”职责,扎实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严格要求自己,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发挥示范表率作用,以行动释放信号、引领新风。
(二)夯实整治责任。整治突出问题的单位要统筹安排、分类施策,审计部门定期向纪委监委移交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线索。健全完善制度的责任单位要主动认领任务,深入调查硏究,及时将制度成果按时限要求报送县委办。各牵头单位每两周(10月20日、11月3日、11月17日的当日上午9时前)向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,可附台账、统计表格等。
(三)统筹协调推进。各责任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,倒排时限,细化工作举措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都要在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专题民主生活会中,主动查摆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突出问题,并作出承诺。每个责任单位要确定1名分管负责同志作为此项整改任务的具体责任人,并确定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系协调,10月20日前将名单(姓名、单位职务、联系方式)报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。